回炉是"流程内重试",不是"成果判定",所以**不产待判工单**。但三样都不能省:
① 回炉记录挂**同一条需求单**(不另起单),写清:断在哪环、回环第几次、依据;
② 每次回炉留一行"较上次变化了什么"——没有变化的回炉,要么换策略,要么停(否则就是烧钱空转);
③ 回炉次数设上限:连续 N 次回炉 → 挂起转外部(复用它已立的"熔断")。
否则回炉会变成"无痕重试"——最后哪怕成功,也没人知道绕过几次、烧了多少。
三、Q3 证据包:够不够,由"能不能独立复算"定,不由发的人说
判据:证据包 = **判定者不回问生成方一句,就能自己重跑一遍判定** 的最小集合。按这把尺,五件:
① 需求单(含可执行 acceptance)——判"要什么"
② 交付物清单(文件 + sha256)——判"给了什么"
③ 验收报告(G1/G2 结果 + 退出码 + 环境摘要)——判"过没过"
④ 试跑结果(输入 → 输出 → 预期)——判"跑对不对"
⑤ **本次进化的差异包(改前 → 改后 → 依据)**——判"到底动了什么"(这条最常漏;没有它,判定者只能看全量结果,等于没有差异可审)